梁山黄河河务局防洪工程管护责任制若干规定
梁山黄河河务局防洪工程管护责任制若干规定
2016年初,我局召开会议,为了进一步提升工程管理和养护水平,牢固树立精细化管理意识,保障黄河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,落实防洪工程管护责任制,根据黄委、省局、市局有关规定,结合我局黄河工程的实际情况,制定梁山黄河河务局防洪工程管护责任制若干规定。
各管理段每年年初要落实本年度的防洪工程管护责任制人员名单,对责任人该管护的防洪工程要落实到具体桩号和坝号,明确管理范围,不留死角。各管理段管护责任制人员名单应在每年的元月10号之前上报至工管科备案,要尽量保持管护责任人及管护责任段的相对稳定,若管护责任人发生变动,管理段应及时上报工管科进行调整。
防洪工程管护责任人职责:一是巡查、记录、报告、制止;二是对所辖责任段进行维修养护。 巡查的范围:防洪工程巡查的范围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。(张勇)
首页推荐
东明局调度沿黄驿站施工工作 (2025-12-15)
东明局做好滚河防护坝边界沟开挖工作 (2025-12-15)
东明河务局雪后工程施工再提速 (2025-12-15)
14.东明局基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顺利.. (2025-12-12)
莘县河务局联合开展宪法宣传周执法宣传.. (2025-12-10)
莘县黄河河务局:“宪”在行动 法治精神.. (2025-12-05)
奔跑在春天里 ——2025槐荫黄河生态半程.. (2025-04-27)
24小时新闻资讯排行
24小时工程资料排行
文章评论
| 评论 |
|
|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