邹平河务局荣获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
邹平河务局荣获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
5月8日,在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表彰中,邹平黄河河务局被评为2017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,一名职工被评为先进个人。
在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,该局始终贯彻落实县委、县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强化责任,按照创建要求定人定岗定责,采取常态化、网格化管理,以“邹平黄河河务局志愿服务队”为抓手,持续开展“保护母亲河”、“争做河小青”、“创城卫生扫除”等文明宣传、环境整治、秩序维护活动,城市环境、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,为邹平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出了应有贡献。
2018年,该局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,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再接再厉,开拓进取,巩固成果,在新起点上以更高的标准、更新的举措、更实的作风,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。(王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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